图片名称
首页行业资讯我国电力需求响应价格机制现状及面临的新要求

我国电力需求响应价格机制现状及面临的新要求

2024-07-30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将对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带来巨大挑战。在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的系统中,电力需求响应机制将发挥更加重要的调节作用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推进,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将对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带来巨大挑战。在新能源大规模接入的系统中,电力需求响应机制将发挥更加重要的调节作用。除了实现传统意义上以削峰为主的调节目标外,更要满足新能源出力间歇性的特点以及维持系统功率平衡的调节需求。因此,如何充分发挥价格在需求响应中的信号作用,引导用户主动改变电力消费模式,充分挖掘需求侧资源的调节能力,使需求侧资源变为柔性需求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需求响应价格机制现状

从我国的实践来看,电力需求响应价格机制大致可以分为基于时间的价格机制(主要表现为分时电价)和基于激励的价格机制(典型应用为可中断负荷电价)。

(一)基于时间的价格机制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以下简称“1093号文”),对优化分时电价机制提出了明确指导意见。截至目前,我国几乎所有省区都实施了分时电价机制,普遍按日划分了峰平谷时段,执行峰谷电价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执行范围方面,大多数省份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包括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河北、甘肃、浙江、上海等省市涵盖了居民用电;陕西、甘肃、天津、宁夏等省市自治区进一步将农业用电也纳入执行范围。

时段划分方面,河南、四川、福建、黑龙江、吉林、山西、新疆、甘肃、宁夏等大多数省区都按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执行;广东、山东、云南、江苏、重庆、山西等省市在高峰时段基础上进一步划分了尖峰时段;江苏在谷时段基础上进一步划分深谷时段;浙江和上海均未划分平时段,前者按尖峰、高峰、低谷三个时段执行,后者按峰时段和谷时段执行。

(二)基于激励的价格机制

 江苏、山东、广东、浙江、上海等多个省市实施了可调节负荷价格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价格形成机制方面,一是固定价格机制。江苏省采用指导价格的方式,根据需求响应的类型、响应速度等因素,事先确定需求响应补偿标准。二是市场化的价格机制。上海、山东、浙江等均采取市场化申报的方式,基于不同的需求响应类型,按照“单边报量报价、边际统一出清”或“双边报量报价,边际统一出清”的方式确定需求响应的补偿标准。

价格水平方面,普遍采取了“阶梯式”的价格机制,即基于不同的需求响应类型,根据不同的响应速度、响应时长、响应程度确定不同水平的补偿价格标准。

执行周期方面,一是按年定价,即以年度为结算周期进行补偿,上海采取这种方式;二是按次数定价,即以每一次需求响应为周期进行补偿,江苏、山东、浙江等均采取这种方式。

补偿机制方面,一是单一制的补偿机制。江苏、浙江对填谷型的需求响应采取单一容量补偿机制,并明确了固定的补偿标准;江苏的削峰式需求响应、浙江的日前削峰、山东的经济型削峰以及上海的削峰和填谷需求响应均采取单一电量补偿机制,补偿标准为需求响应申报的出清价格(其中山东的补偿价格与现货市场联动)。二是两部制的补偿机制。山东针对紧急情况下的削峰和填谷需求响应,浙江针对小时级、分钟级和秒级需求响应同时进行电量补偿和容量补偿。其中,山东的容量补偿标准为需求响应申报的出清价格、电量补偿标准与现货市场联动;浙江的容量和电量补偿标准都为事先明确的固定价格。

资金来源方面,一是来自实施季节性电价或尖峰电价的增收部分,江苏、上海采取这种方式。这种方式需要配套实施相关电价政策。二是来自跨区域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购电差价盈余空间,浙江、山东采取这种方式。这种方式下需求响应的补偿资金具有**的不确定性。三是向全体市场化用户分摊,广东采取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需要考虑到用户的承受能力,并未**体现谁受益谁承担。四是来自财政补贴,广州有针对实施需求响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这种方式需要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五是纳入供电成本。河南提出开展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合理支出计入供电成本。

 

 

 

部分图文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如内容中如涉及加盟,投资请注意风险,并谨慎决策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蜀ICP备2026015774号-1